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翔北路航空材料园
  •    A区628号科研大楼
  •    邮编:100094
  •    电话:010-62450435
  •    邮箱:bjzks2017@163.com
  •    网址:www.bjzks.com
公司公告
公司新闻
详细内容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项目公示 >

北京劲松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口腔医院第二次公示

作者:中科尚 点击:

北京劲松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口腔医院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劲松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口腔医院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北京劲松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口腔医院项目
建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5号楼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5号楼,租用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5号楼共1710m2作为医院经营场所。医院设置的主要科室包括:口腔科/口腔内科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牙周病专业/牙体牙髓病专业/口腔粘膜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口腔种植专业/口腔麻醉专业/口腔病理专业/预防口腔专业/口腔急诊医学、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为就诊病人提供门诊和住院服务。设置床位15张、牙椅22台。员工人数72人,日均就诊人数80人次。本项目总投资为1500万元。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建设主要是在租赁的建筑内进行改造,项目根据设计方案对房屋进行局部结构变动,设置不同的科室和病房,对室内进行装修,建造机房、医疗废物贮存间、安装医疗设备以及污水处理设施等。施工期间现场所产生的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将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①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间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扬尘和装修废气。根据本项目特点,施工期采取防护措施主要有安排专人定期、及时对道路进行清扫、洒水,确保道路清洁,无扬尘、无泥浆和渣土;现场内对裸露土方及时进行洒水降尘,并对其釆用绿网覆盖。每天安排专人对基坑土方洒水2?5次,并填写洒水记录表;施工现场始终保持工完、料尽、场地清;严格按标准施工,减少施工中污染损失;物料堆放场地,砂、石、水泥等处要有专人负责下班清理整洁;现场内建筑垃圾分类处理,釆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洒,并釆用密闭容器及时外运,严禁随意倾倒等防治措施。
②废水治理措施: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排放,将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项目在对医院内部建筑进行改造时,必须先查明污水管线的埋深和走向,避免施工中破坏污水管线,导致污水泄漏排放,污染土壤、地下水、给水管线和雨水管线。一旦污水管线破裂,应立即切断污水,设立警戒线,及时修复。
③噪声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加强管理,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措施。
④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建筑垃圾将由施工单位加以利用,废弃的垃圾交由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清运的单位及时清运至北京市规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要严格管理,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现场应设密闭垃圾站存放施工垃圾,对垃圾站要采取必要的防渗、防水土流失措施,避免对土壤、地下水、地表水造成影响。
(2)营运期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①废气治理措施:主要污染因子包括NH3、H2S和臭气浓度,废气经收集后采取活性炭吸附除臭后通过排气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气高度约为15m。符合《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中“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废气应进行适当处理后排放”和排气高度应不小于15m的相关规定。
评价采用Screen3Model估算模式计算废气主要污染物H2S和NH3的地面最大浓度值,根据估算,H2S、NH3的地面最大浓度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同时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污水站废气经活性炭吸附除臭后臭气浓度可以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项目污水站排放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综合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及自建污水站处理后最终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小红门污水处理厂。综合污水经处理后主要水污染物CODCr、BOD5、SS、和粪大肠菌群的排放浓度符合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污水预处理标准。氨氮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表3 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限值”要求。
③噪声防治措施:项目污水水泵基础进行减振处理,水泵进出水管道均应安装避振喉,穿墙的管道与墙壁接触的地方均应用弹性材料包扎;风机安装在设备间内,风机基础安装减振器,风机机身加装隔声箱,风机进出风口加装符合要求的消声器;为减缓交通噪声对本项目室内诊疗及住院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建设时将按照《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中医院建筑的相关规定要求采取有效的隔声减噪措施,故本项目朝向东侧方庄路、南侧蒲芳路一侧的病房须安装隔声窗。
④固体废物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放置于医疗废物专用储存室,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应由专人负责。项目产生的其他危险废物包括废药品、废化学试剂、污水站污泥、化粪池污泥和废活性炭等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定期清运、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选址合理,在污染防治措施“三同时”实施后,预计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能够得到安全处置,不会因此而影响区域现有的环境功能要求。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认为在确保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实施并正常运行,通过加强环境管理,使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程度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⑴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区居民为主,城镇其他公众为辅的原则;
⑵评价单位编制有项目的报告书简本,公众有意可向评价单位索取;
⑶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⑷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联系人员提出质疑;
⑸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5、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⑴咨询或口头向工作人员提出建议
⑵将书面意见以信函形式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6、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主要方式
本公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7、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北京劲松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志欣
联系电话:13910000333
邮箱:bzw5863@vip.qq.com
8、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10-82230261转815
邮箱:zks05@bjzks.com
 
 
 




【 打印本页 】  【 点击返回 】

关于我们 | 公司公告 | 新闻资讯 | 环评案例 | 行业资讯 | 技术前沿 | 支持下载 | 人员招聘 | 联系我们

Copyright@2012-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101003345